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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实验室2012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的通知

信息发布于:2013-04-28

 
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通知
关于评选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2012年度
标志性科研成果的通知

室内各有关人员:

    为鼓励实验室研究人员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产出优秀的科研成果,根据《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条例(试行)》和《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活动和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实验室定于近期评选2012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现在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高水平标志性科研成果遴选条件:学术论文署名符合资助条件,其他类成果(重大项目获批资助、科研奖励)我校必须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实验室研究人员为成果第一完成人。

2.  申请人请填写附件中的《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2012年度标志性成果评审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的佐证材料。并于514日前将评审表(含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含PDF格式佐证材料)报送至实验室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彭跃辉

邮箱:pyh06@126.com联系电话:51971430

附件: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2012年度标志性成果评审表

 

 

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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