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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主研究课题劳务费实名支付的通知

信息发布于:2013-05-03

 
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通知
 

各自主研究课题负责人:

结合实验室基本科研业务费的拨付实际,根据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华北电力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现将自主研究课题劳务费支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5月起开始支出自主研究课题劳务费。

二、劳务报表每人每月仅限一次。学生劳务费不超过800/月。专家咨询费的开支标准为: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一般人员300-500/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人天执行。以通讯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一般人员40-80/人次的标准执行。劳务费所得者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每月10日前由课题负责人(或由课题负责人指定一名固定的具体负责人)一次性将劳务费发放名单(详见附件标准格式)发送至277297382@qq.com,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学校计财处“劳务费网上申报系统”中(学生劳务和专家劳务分开录入)

学生劳务录入

专家劳务录

http://cwc.ncepu.edu.cn/tax/func.asp

http://cwc.ncepu.edu.cn/tax/func.asp

个税编号:1301

个税编号:1370

项目编号(代密码)KZ0002

项目编号(代密码)KZ0002

 

进入后点击劳务管理 添加记录

四、实验室财务管理人员核验劳务费发放名单以及金额后通知相应人员签字确认报销劳务费。

 

 注意事项:

  1.在校生的劳务费必须打入学生本人的北京市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专家劳务费可不通过银行卡支付。

  2.将劳务费领受人的相关信息准确录入学校计财处“劳务费网上申报系统”中。

  3.请将劳务费发放名单EXCEL文件自行命名为“课题负责人+KZ0002+年月”,如“崔翔-KZ0002_201305.xls”。

  4.电子邮件主题必须命名为“课题负责人+ KZ0002+年月”(无主题及过期邮件将被清理)。务必以附件作为模板输入,勿 自行改变字段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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