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O一四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发布于:2014-07-10
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通知
关于二O一四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大学“关于二O一四年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将于8月19日迎来科技部验收的实际,现将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各固定研究人员、技术及管理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暑期中延迟一周(即于7月21日后)开始轮休,提前两周(即于8月11日之前)正式上班。7月21日前以及8月10日之后,除周六、周日等国家法定假日之外,暑期工作时间要保证正常办公。
二、暑期上班期间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6:00 (北京校部)
15:00----17:00 (保定校区)
三、暑期期间,实验室各相关人员需积极配合实验室组织验收材料;各实验大厅技术人员需切实做好本实验区域的文化环境建设。若遇重要事宜需经会议讨论的,实验室将随时召集,相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缺席。
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一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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