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度标志性科研成果的通知
信息发布于:2014-05-27
为鼓励实验室研究人员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产出优秀的科研成果,根据《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活动和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试行)》的有关规定,实验室设立“学术活动和科研成果奖励基金”,每年评选出不超过10项高水平标志性科研成果,并给予研究经费奖励。
成果范围
2013年度高水平标志性科研成果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及应用技术成果、重大项目立项等。其中,学术论文署名需符合资助条件,其他类成果(科研成果获奖、重大项目立项)我校必须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实验室研究人员为成果第一完成人。
评选办法
在个人及团队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选。申报个人及团队需填写《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2013年度标志性成果评审表》(见附件)。实验室对评审表进行审核后由实验室主任聘请专家组进行投票遴选。
申报要求
请于2014年6月6日前将“2013年度标志性成果评审表”发送至hzhang@ncepu.edu.cn。学术论文、成果获奖请附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其他成果请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联系人:张 洪;电话:61773778
新能源电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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