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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校部教职工登记2011年度发表论文及出版著作情况的通知

信息发布于:2012-05-24

北京校部有关单位及各位老师:

 

学术论文及学术著作是科研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每年进行科研奖励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准确、客观反映我校2011年度发表论文及出版著作情况,并为科研奖励和年度考核等提供依据,根据“自主登记、院系审核、汇总复核”的原则进行成果登记工作,现就北京校部教职工登记2011年度发表论文及出版著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1、理工类论文:

特级:Science/Natural

A级:SCI收录、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论文、一级学报(不含增刊)

B级:EI收录的其它论文、ISTP收录、国外正式学术期刊(外文)(不含网络版、电子版)

2、人文社科类论文:

A级:SSCI收录、AHCI收录、《中国社会科学》发表或全文转载

B级:《新华文摘》转载论文(3000字以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复印、《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发表、CSSCI收录、ISSHP收录、国外正式学术期刊发表(外文)(不含网络版、电子版)

3、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奖励仅限于与所属学科相关的学术性专著和编著两类,各种教材、教学参考指导书、工具书、汇编、编译、各种汇刊、专刊以及音像出版物、教学软件等均不在奖励范围之内。字数要求在10万字以上。

二、登记要求

1、论著的发表时间为2011.1.1至2011.12.31期间。2010年度发表的论文因时间滞后原因延迟被检索收录或被转载,可持有关证明进行补登。

2、论著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华北电力大学,检索证明中所署校名应与学校标准英文译名一致。

3、论著第一作者应为我校教职工且论著内容与本人专业学科相关(非我校在职人员以华北电力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与我校在职人员合作发表的论文,署名位次在最前一名的我校在职人员可视同为第一作者)。

4、为避免重复登记,合作完成的论著只能由第一作者进行登记,已在保定校区登记的不必再登记。

5、党政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人员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专业归口原则报各相应院系登记。

6、在规定期限内未登记的论著,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奖励。

三、登记流程

请各位老师填写《论文登记表》及《著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2),报至各院系,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检索类论文:需提交论文检索证明(可由图书馆开具;或自行检索打印的包含论文详细记录的检索网页,加盖院系公章);

(2)其它论文:需提交论文版权页复印件;

(3)著作:需提交著作原本。

各院系审定、汇总后统一报校科技处。报送材料包括:论文及著作的证明材料、论文及著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4)电子版,纸质文档(附院系负责人签字、盖院系公章)一式1份。

四、截止日期及联系人

截止日期2012525

联系人: 齐宏景 010-61772597,qhj@ncepu.edu.cn

五、论文检索提示

从校图书馆主页可进入SCI、EI等数据库进行论文检索,相应的数据库名为:

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 (SCI-EXPANDED)

SSCI: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 (SSCI)

ISTP:Conference Proceedings Citation Index - Science (CPCI-S)

ISSHP:Conference Proceedings Citation Index - Social Science & Humanities (CPCI-SSH)

EI:Compendex

CSSCI:http://cssci.nju.edu.cn/

 

附件:

1. 论文登记表(格式)

2. 著作登记表(格式)

3. 论文登记汇总表(格式)

4. 著作登记汇总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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